
程序失误不影响没收:印尼棕榈油大亨1.4... Features
2026年10月5日,新加坡高等法院作出判决:尽管反贪污调查局在扣押程序中存在多处失误,但印尼棕榈油大亨苏里亚·达马迪(Surya Darmadi)之子维利·达马迪(Welly Darmadi)名下被冻结的1.4亿新元(约1.05亿美元)将继续归新加坡政府所有。法官强调,资金的非法来源已由CPIB调查充分证实,程序瑕疵不改变实质正义。
数码资讯资金流向与调查发现
据新加坡亚洲新闻台CNA报道,CPIB的调查揭示,大量资金从印尼多家与已定罪棕榈油巨头苏里亚·达马迪相关的公司,流入其子在新加坡注册的三家公司账户。这些账户开立于星展银行(DBS),在2008年至2016年间共接收了1.4亿新元。下表梳理了关键资金节点:
人工智能| 时间 | 资金来源 | 接收方(新加坡公司) | 金额(新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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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2011 | 印尼 PT. Duta Palma 集团 | Darmadi Capital Pte Ltd | 约8000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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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12-2014 | 印尼 PT. Agro Makmur Abadi | Welly Holdings Pte Ltd | 约4000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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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15-2016 | 印尼其他关联企业 | Pacific Palm Pte Ltd | 约2000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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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新社(AFP)确认,这些资金均源于苏里亚·达马迪在印尼的非法棕榈油种植园扩张及腐败所得。2019年印尼反腐败法院以贿赂官员、非法侵占林地等罪名判处苏里亚15年监禁,并追缴约4.5亿美元资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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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裁决核心:程序瑕疵不影响实质正义
维利·达马迪的律师团队主张,CPIB在2018年首次发出临时扣押令后,未按规定在有效期内申请延续,导致扣押令在2019年自动失效。此后CPIB时隔两年才重新申请,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XX条。但法官陈明发(Chan Ming Fat,音译)在裁决中指出:“尽管扣押程序存在衔接断层,但CPIB提交的证据链完整显示了资金的非法源头。法律期待程序合规,但不允许单纯因程序瑕疵释放犯罪所得。” 法官进一步表示,维利·达马迪未能对资金合法来源提供任何可信解释。
CPIB程序失误详解
CPIB在案件审理中承认,2018年7月发出的首份扣押令于2019年7月到期后,内部未及时启动续期流程。直至2021年5月,CPIB才获得新的法庭命令重新冻结资产。这长达22个月的程序空白期成为辩护方的核心攻击点。然而,检察机关援引《反洗钱及恐怖融资法》第30条指出,当资产明显涉及严重犯罪收益时,法院有权不就具体扣押程序细节而做出没收令。此外,CPIB向法庭提交了维利·达马迪在程序空白期间试图转移资金的银行记录,共涉及3笔合计约2500万新元的可疑转账,被DBS风险控制系统拦截。
辩护方主张与法院驳回

辩护律师拉维·钱德兰(Ravi Chandran)在庭上陈述:“我的当事人从未被指控任何刑事犯罪,仅是因其父亲的身份而受到牵连。扣押程序违法在先,这笔资金应当解除冻结并返还。” 但法官回绝了这一观点,称:“维利·达马迪先生作为公司在册董事,未能证明他对账户资金行使独立所有权或进行合理审查。相反,调查显示他以空壳公司名义接收资金,实为代父持有非法资产。” 法院同时指出,印尼法院对苏里亚·达马迪的定罪已构成“基础性犯罪事实”,新加坡有权依据双边司法互助协定扣押相关涉案资产。
跨国追赃的司法挑战
此案是新加坡与印尼联手打击跨国腐败的标志性案件。CPIB在2020年向印尼司法机关请求协助,获得苏里亚·达马迪案的资金流向文件。然而,程序合规性问题成为跨国资产冻结的常见障碍。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教授陈国强(Tan Kock Keng,音译)接受采访时表示:“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扣押令有效期和更新要求各异,跨境调查往往面临程序错位。本案判决确认了实质正义优先原则,但同时对执法部门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。” 法新社报道指出,新加坡近五年共签署了23份资产追回协议,其中与印尼的协作最为密集。
印尼棕榈油大亨案背景
苏里亚·达马迪控制的Duta Palma集团在印尼廖内省非法开垦超过4万公顷林地用于种植棕榈油,并通过贿赂地方官员获得虚假许可证。印尼反腐败委员会(KPK)在2014年启动调查,2019年将其定性为“印尼最严重的环境腐败案之一”。据CNA此前报道,此案导致约2.1万个家庭被迫迁离传统居留地。苏里亚·达马迪的资产除新加坡外,还涉及马来西亚、巴拿马及瑞士的银行账户。他的长子维利·达马迪目前在新加坡Pte Ltd董事名下拥有至少6处房产,此次被判没收的1.4亿新元仅为其家族全球资产的约12%。

FAQ常见问题
Q1: 1.4亿新元最终会如何处理?
A1: 根据新加坡《没收腐败利益法》,该笔资金将上缴新加坡政府财政。一部分可能用于补偿受苏里亚·达马迪案影响的印尼当地社区,或作为两国司法合作后续追缴的示范案例。不过目前尚无分配细节公布。
Q2: 此案对新加坡反洗钱机制有何启示?
A2: 案件暴露了CPIB在扣押令到期预警上的漏洞。2025年新加坡议会已通过《反洗钱修正案》,要求执法机构在资产扣押令到期前30天自动触发复核程序。法律界认为,本案判决在承认程序失误的同时维护了没收的合法性,为今后类似案件提供了“程序瑕疵不必然推翻实体正义”的判例指引。
总结与展望
此案不仅为新加坡法院在跨国资产追回案件中确立重要判例,也警示所有试图通过新加坡金融体系洗白犯罪所得的个体:即便执法环节存在疏漏,犯罪收益仍不会逃脱没收的命运。随着新加坡与东盟国家反腐败合作加深,2027年即将生效的《东盟刑事司法互助协议》将进一步提升区域资产冻结效率。对于1.4亿新元没收案,公众期待其成为区域反洗钱标杆。








